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因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因未按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应及时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向发照的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
2.下载打印补报年份的年度报告;
3.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该年报截屏打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工商部门核实 工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核实,履行报批程序,作出移出或不予移出决定。
决定移出的,制作《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直接送达企业或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送达;决定不移出的,书面告知企业原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