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突出三个方面抓好“6.18”网络交易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行政指导和监管执法工作并发布消费警示

2018年06月15日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为营造良好的“6?18”网络集中促销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行政指导座谈会会议精神,山东省工商局印发通知要求从强化压实网络交易平台(网站)主体责任、加大监测监管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等三个方面加强“6?18”网络交易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行政指导和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明确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规范促销行为,从自觉落实促销信息事先公示、平台进入把关、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自觉履行促销活动义务; 自觉遵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 自觉加强售后服务队伍管理四个方面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部署梳理近年来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出现的“购物津贴”“大额满减”“零点秒杀”及预售抽奖等名目繁多的促销策略,重点关注今年知名电商平台和本地电商平台促销动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促销活动本质,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组织开展“6?18”活动期间的定向监测。从定向监测、投诉举报、网络传播、媒体报道中挖掘发现有关违法活动线索,强化定向监测的后续跟踪处置,加大线索落地核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

  三是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力量,加强宣传造势,通过广泛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网购维权意识,向社会公布解决网购纠纷的有效方式及途径,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促销氛围。

  同时发布消费警示,从七个方面提醒消费者提高权益保护意识,助力消费者乐享网络购物。

  一是坚持理性消费忌冲动。消费者要根据个人或家庭实际需要,合理拟定购物清单,明确购物需求,防止在“爆款秒杀”“特卖特惠”的诱惑下,出现非理性消费行为。要根据个人或家庭收支状况,预先拟定消费预算,合理控制消费支出,避免在“分期消费”“超前消费”的吸引下,导致过度消费。

  二是选择正规网站辨真伪。要选择经营规模较大、有资质认证的电商平台、网站进行交易。可通过查看网站首页或主页面醒目位置是否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工商红盾图标)及工信部ICP/IP许可证号、备案号来辨别电商平台、网站的合法性。不能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更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

  三是小心虚假宣传勿上当。要警惕在“购物津贴”“大额满减”“整点秒杀”及预售抽奖等名目繁多的促销策略背后,隐藏着虚标原价再打折,折后价比原价还高的虚构优惠行为。可通过对比同类商品线上线下价格,查看网店销量、评价等信息,除关注好评外也要留意中评、差评等方式,核实促销折扣的真实性。

  四是知晓交易规则避陷阱。要仔细阅读促销活动的交易规则,注意是否存在隐藏条款或霸王条款,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谨慎下单需预付定金的商品或服务,避免跌入消费陷阱。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中促销活动中的预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赠品须提供“三包”服务;有奖促销不得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

  五是及时留存证据保权益。可通过电子截图、电子摄录、纸质打印等方式及时保存好各类网络交易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等。如果产生网络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卖家所在的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

  六是谨防网络诈骗护安全。网上交易支付、充值时,要核对官网地址,以防误入“钓鱼”网站;不要轻易支付第三方给出的非所需商品链接,防止电脑被木马软件操控;更不要轻易相信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及通过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七是遇到配送延迟不急躁。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难免出现延迟,购物后要做好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收货时要做到先验后收。尽量不要购买急需品、生鲜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