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2018.02.28 10:00 济南]

2018年02月28日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治颖

省政府新闻办事业处处长 丁绍敏

新闻发布会现场

  [02-28 10:00:54]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治颖先生,介绍2017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田治颖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02-28 10:18:58]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治颖: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积极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着力打造营商环境“高地”,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发挥了积极作用。下面,根据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数据信息,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介绍一下2017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以及工商部门下一步的打算。

  一、2017年我省市场主体发展基本情况

  (一)市场主体总量突破800万户,居全国第三。到去年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806.8万户,列广东、江苏之后,同比增长13.6%,比全国平均增幅高了近1个(0.9个)百分点;实有注册资本(金)16.6万亿元,同比增长34.7%。年内,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49.6万户,同比增长4.5%,扭转了2016年的下降态势(降幅7.1%),注册资本(金)3.4万亿元,同比增长25.3%。从数量上看,市场主体总量由2013年商事制度改革前的412.6万户,发展到2017年的806.8万户,净增加近400万户(394.2万户),增长95.5%;实有注册资本(金)以年均净增加近3万亿元的速度,由2013年的5万亿元,发展到16.6万亿元,增长2.3倍。年内新登记市场主体和注册资本(金)数额与2013年相比分别增加80.7万户和2.9万亿元,分别增长1.2倍和5倍。

  (二)企业总量突破200万户,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17年底,全省实有企业225.9万户,继广东、江苏之后第三个超过200万户。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8.4%,比全国平均增幅高了1.5个百分点,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8%,提高1.1个百分点;实有企业注册资本(金)15.7万亿元,同比增长35.9%。与2013年相比,2017年实有企业数量净增加135.3万户,增长1.5倍,日均登记企业1348.2户,比2013年的397.3户,每天多登记950.9户,增长2.4倍。年内,实有私营企业突破200万户,为209.7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8%,注册资本(金)11.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9%和39.2%,私营企业成为全省企业快速发展的绝对主力。

  企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司制企业发展迅速。到年底为191.2万户,同比增长23.5%,比各类企业平均增幅高了5.1个百分点,占企业总量的84.7%,提高3.6个百分点;其中股份有限法人公司7235户,同比增长23.9%。二是新设小微企业活跃度较高。全省大力推动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引导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据调查,2014年至2016年全省新设小微企业活跃度平均为79.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8个百分点。三是企业品牌意识明显增强。2017年全省新增商标申请28.4万件,新核准注册14.1万件,同比增长54.2%和29.5%,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申请量同比增长206.8%。到年底,全省有效注册商标72.3万件,同比增长22.1%,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711件;地理标志商标542件,居全国首位。

  (三)第二产业增幅居首,新兴现代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新登记第二产业企业11.5万户,同比增长23.6%,增幅居三次产业之首,占新登记企业的23.8%,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6个百分点。在新登记企业总量下降的情况下,制造业新登记企业户数同比增长5.7%。新登记建筑业企业和电力、热力、燃气、水等公用事业企业同比增长59.4%和37.4%,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

  第三产业发展方面,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娱乐业新登记企业户数同比增长49.1%、32.9%、32.6%和27.8%,而传统的居民服务业、批发零售业新登记企业户数同比下降24.0%和22.2%,房地产投资仍较为活跃,新登记房地产企业户数同比增长50.8%。

  总体来看,2017年,我省制造业企业呈现回暖趋势,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四新”经济增长迅速,新登记“四新”企业数量同比增长了37.2%,新兴现代服务业成为投资热点,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显现。

  (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持续活跃,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平稳有序。截至去年底,全省实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790.7万户,占市场主体的98%,注册资本(金)12万亿元,同比增长13.9%和37.2%,其中私营企业209.7万户、个体工商户561.8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2万户,同比增长19.9%、12%和10%,个体工商户数量仅次于广东,居全国第二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全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累计安置从业人员2719.2万人,同比增长14.6%,约占全省就业人员总数的40.9%,提高5.1个百分点。

  国有集体性质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彰显经济引领和骨干作用。2017年,全省新登记国有集体性质企业6944户,注册资本(金)4049.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和增长46.4%,户均注册资本(金)5831.5万元,同比增长60.8%,是新登记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金)的10.5倍。到年底,全省实有国有集体性质企业13.2万户,注册资本(金)3.5万亿元,同比增长0.9%和30.6%;其中国有企业户数、注册资金同比下降3.8%和53.5%,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户数、注册资本(金)同比增长10.1%和39.4%。

  2017年,全省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2525户,投资总额558.1亿美元、注册资本369.3亿美元、外方认缴资本258.7亿美元,同比增长7.7%、80.1%、85.7%和55.9%;户均注册资本1462.6万美元,同比增长72.5%。到年底,全省实有外商投资企业3万户,投资总额3042.2亿美元,注册资本1819.8亿美元,外方认缴资本1380.8亿美元,同比增长3.5%、20.8%、23.3%和19.8%。我省利用外资规模显著增加。

  (五)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全面实施,超50万“僵尸”主体退出市场竞争。2017年,全省注吊销市场主体55.6万户,同比增长7.2%,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37.1%。企业退出节奏明显加快,全年注吊销企业14.1万户,同比增长34.1%,占新登记企业总量的29.0%,提高8.5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是注吊销市场主体的主要部分,注吊销41.2万户,占注吊销市场主体总量的74.2%。我省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日趋完善。

  (六)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持续完善,推动市场经济有序运行。2017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全面建成,日均访问量300万人次,日均查询量27万人次。11月,省政府印发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年底省级层面参与归集部门46个、覆盖率96%,市级部门515个、覆盖率84%,归集涉企信息1020万条。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框架基本建成,2017年首次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全省有29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77户企业首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3615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任职限制,对1548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人选信用状况进行了审核。“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初步形成,信用约束力明显增强,企业的经营行为被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倒逼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这必将极大地推进我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02-28 10:22:51]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治颖:

  二、工商部门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市场主体准入、退出便利化环境,深入释放创业创新动能。加快“证照分离”改革,巩固扩大“多证合一”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着力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探索建立名称争议快速解决程序,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工作,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二是,深化实施三大战略,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助推市场主体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商标品牌战略和广告拉动战略,通过进一步拓展创新小微企业名录平台的整合应用和非公党建工作,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地理标志商标扶贫兴农富民和品牌国际化工程,有序组织实施《山东省广告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举措,全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

  三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有新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抽查检查事项全覆盖,抽查结果公示率100%的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健全年报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清理工作,优化公示系统应用和管理,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协调推进联合惩戒信息化、职能化。同时,加强对不正当竞争、传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商标、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工作,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在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

  2018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列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为经济持续向好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创造良好的基础。

  谢谢大家!

  [02-28 10:23:06]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 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02-28 10:23:25]大众日报记者:

  请问发言人,省工商局作为牵头部门,今年在推动小微企业“双升”战略贯彻落实上有哪些新举措?

  [02-28 10:27:23]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治颖: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这项工作的关注。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印发后,省工商局立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发布,广泛宣传这项惠及90%以上市场主体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去年10月份,会同27个相关部门建立了“双升”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并向各市分解主要任务指标,印发督查工作实施意见。目前,全省各地相应建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落实措施,有力推动了小微企业“双升”战略贯彻落实。截至2017年底,全省小微企业达到201万户,较政策出台前增长28%。今年,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再次写入《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并被纳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抓好“双升”战略的贯彻落实。

  一是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抓好组织落实。制定2018年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工作要点,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市政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推动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全面实施的工作局面。

  二是推动2018年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各市完成小微企业“双升”总体目标任务的30%。抓好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内“双升”战略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由省工商局牵头的11项重点工作任务和5项指标分解指导性计划。

  三是开展小微企业“双升”工作督查工作。上半年,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市落实小微企业“双升”战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调度工作进展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总结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四是做好小微企业培训工作。今年,省工商局计划开展14期新升级小微企业培训,重点对新升级小微企业、“四新”、“四化”企业开展培训,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倍增培训规模。通过培训,为小微企业造就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和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提高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此,我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积极宣传“双升”战略,从而让我们的小微企业熟悉政策、享受到政策、受益于政策,帮助他们发展壮大,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夯实微观基础。

  [02-28 10:27:51]山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记者:

  我省市场主体与苏、浙、粤相比,有什么差距?

  [02-28 10:32:02]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治颖: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市场主体发展步入高速增长期,但与苏、浙、粤等省份比较,仍有一定差距。从统计数据上看,2014年、2015年我省市场主体增速高于江苏、广东、浙江,实有市场主体总量超过江苏,跃居全国第二位,但2016年、2017年上述三省市场主体发展明显加快,2017年江苏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再次超过山东。这说明,我省在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仍然存在发展空间。

  一是,万人创业率提升空间较大。从万人创业率看,到年底,我省每万人创办市场主体811户,而浙江、江苏、广东为1060户、1013户、932户,比我省多249户、202户和121户;我省每万人创办企业227户,广东、江苏、浙江为382户、362户和351户,比我省多155户、135户和124户,差距进一步扩大。如按照江苏的万人创业率计算,我省市场主体总量将超过1000万户,企业总量将超过360万户。

  二是,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速、总量需要提高。从增长速度看,我省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数同比增长4.5%,居四省末位,广东、浙江、江苏为21%、20%和16%,我省明显偏低。从新登记数量看,我省新登记市场主体比广东少45万户,比江苏少5万户,相当于广东的77%、江苏的97%。

  三是,企业总量、占比需要提高。从企业总量看,我省与广东、江苏相比,分别少了194万户和64万户,仅相当于广东、江苏的54%和78%。从企业占比看,我省实有企业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8%,广东为41%,江苏、浙江分别为36%和33%。从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比例看,我省为1:2.5,浙江为1:2,江苏为1:1.8,广东为1:1.4,我省个体工商户明显偏多。

  [02-28 10:32:29]山东商报记者:

  刚才提到77户企业被列入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请问这项制度对企业会造成什么影响,企业如何才能避免受到信用惩戒?

  [02-28 10:41:16]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治颖:

  目前,我省的信用监管工作已经步入了正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原先企业隐性的登记事项、经营状况等信息公开化、显性化、系统化,纳入到社会公众监督中,有利于市场主体“洁身自好”良性运营,推动市场经济有序运行。为了进一步强化约束和联合惩戒力度,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工商部门将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名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有关规定,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等十种情形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就是所谓的“黑名单”,列入后满五年未再发生所有规定列入情形的,才能移出。特别是,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还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这种强制惩戒力的影响非常大,如果在进入“黑名单”前不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企业经营发展将会面临危机。企业一旦进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所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都可以通过查询获取这些信息,那么企业不仅会在公司上市、招投标、土地招拍挂、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影响,还可能会丧失交易伙伴,错失交易机会。这种惩治力度,可以说比传统的行政处罚约束性更重了。

  鉴于“黑名单”的严重影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设置了催告程序,我们工商部门将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60天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公告的方式提示其履行相关义务,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部门作出决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从我省此项制度实施情况来看,预计今年7月,全省将有10万余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在此提醒企业抓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查询公告、查询本企业名下的信用记录情况,避免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02-28 10:39:06]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 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