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机制

2018年03月29日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近年来,招远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抓手,全面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监察力度,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探索构建多级协同联动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机制,促进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管住重点,覆盖全面,“点面结合”做到标本兼顾

  针对特种设备数量多、种类杂、分布广、监管难度大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将特种设备全部纳入监管视线。一是开展“急诊”,狠抓专项整治。根据辖区实际,定期在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升级、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大快严、“清底”排查、石材行业在用特种设备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17年共检查420余家企业、1263台设备,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46起,摸清了全市特种设备在用情况。二是做好“会诊”,用好高端资源。针对热电联产锅炉结构复杂,潜在安全隐患环节多,现有监管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聘请省内知名专家,对辖区热电联产锅炉进行安全诊断及规范化管理指导。通过检查指导,发现并及时消除了锅炉主蒸汽管道设计和布局不合理、锅炉防护和保养不得当、承压部件受力变形等问题,提高了监管人员实践操作水平,给企业敲响了安全警钟。三是主动“出诊”,严查安全隐患。联合乡镇政府,对相关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对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通过统筹监管力量,经常性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实现了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上下互动,左右联动,“齐抓共管”提升工作合力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该局从两个方面入手,有力推进了监管职能落实到位。一方面,纵向到底,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根据机构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部署,在全市14个镇街区设立了市场监管所,将种设备安全监管下放,以监管人员为工作主体,以辖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工作对象,以岗位实名制为核心内容,建立了职责到位、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实名制”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践,探索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管理、镇街日常检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机制,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生产经常使用单位,在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措施、标准等进行了明确,极大提升了特种设备监管效能。另一方面,横向到边,解决“责任难到位”问题。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镇(街道)安监办主任,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议上,集中通报辖区内企业监管情况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强化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安全责任意识,督促企业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通过上下互动,协同联动,极大提升了监管合力,形成了“大监管”格局。

  三、内强能力,外聚共识,“内外并举”提供坚实保障

  针对特种设备专业性强、更新换代快的特点,该局注重发挥各方力量,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抓好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促安全。每年初,采取“集中学”“回炉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年内,根据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等级,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分批组织学习晋级,目前该局有48人考取了B类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证。二是主动沟通,以提高责任意识促安全。《特种设备目录》和《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修订施行后,该局及时印制管理台账发放企业,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申请检验,排除设备安全隐患。组织特种设备许可单位、电梯维保和使用单位等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相关内容,明确安全要求,增强了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宣传,以营造良好氛围促安全。无论是专项活动,还是集中整治,该局坚持“宣传也是监管”理念,依托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活动目的意义,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科普安全常识,警示企业社会。通过分阶段、全过程、常态化宣传报道有关内容,极大提升了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营造了企业贯彻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