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企业信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年02月12日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8年全省企业信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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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9

  2018年全省企业信用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解决问题,用新发展理念引领信用监管,用现代化手段推进信用监管,不断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构建完善多方参与、多元共治格局,着力提高信用监管整体效能,推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向深度广度拓展,切实发挥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今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三项重点任务之一。各级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一是,研究制定全省工商系统“双随机”综合检查规范和抽查指引,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运行机制。二是,统筹省市县三级抽查需求,组织修订省局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全系统2018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分别报送省政府职能办和工商总局,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各市应确保在3月上旬将系统内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上报省局。三是,做好抽查计划的实施,确保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检查事项全覆盖,抽查检查结果记名率、公示率达到100%四是,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功能模块,实现和固化随机抽查各项机制流程,改进提升企业公示信息核查软件应用,不断提高综合抽查质量和效率。五是,围绕政府和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积极参与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抽查检查结果的归集、公示和共享。六是,进一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学习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利用现场、网络视频等形式,年内对省市县三级所有执法人员普遍轮训一次,努力提升其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

  二、持续抓好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

  企业年报公示制度自2014年实施以来,在促进企业自律、扩大社会监督、推动监管方式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要进一步总结年报工作行之有效的经验,在健全完善年报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企业年报公示率稳定在90%左右。一是,面向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丰富宣传培训内容,不断扩大社会覆盖面。二是,综合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年报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强化企业的年报主体责任意识。三是,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深入开展企业年报数据综合分析与应用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市场监管提供科学、有效的服务。四是,加强对企业尤其是新设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的培训指导和提示督促,加大对即时信息公示的监管力度,提升即时信息的公示率、准确率。五是,按照工商总局部署,在东营市组织开展好企业自主年报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探索完善企业年报常态化机制积累经验。六是,指导基层深入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清理工作,争取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年报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七是,严格落实《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协同各业务处室、信息化机构,强化对工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督导落实,推动全省系统网上办案机制有效运行,实现所有案件网上流转,确保应公示尽公示。

  三、全面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

  公示系统(山东)作为全省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平台,在去年全面建成的基础上,今年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到系统的应用和管理上,切实发挥其“一网归集、服务三方”的效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牵头作用,在宣传培训、推广应用、评估考核、督查通报等方面,尽快建立形成与之相配套的工作运行机制,协调推动《管理办法》各项职责任务落实到位。二是,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政务信息资源整合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公示系统(山东)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有效对接,健全完善跨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运行机制,推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交换共享信息,到2018年年底,力争实现对各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的全量归集、记名和公示。三是,进一步丰富拓展公示系统功能应用,协同各业务执法机构、信息化机构,强化工商业务数据信息在采集、更新、共享、使用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深入推进工商各项业务工作与公示系统的融合,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执法机制,向精准治理和科学监管要效率。四是,健全完善协同监管门户功能,积极推动跨部门涉企信息协同应用,分级开展面向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专题培训,确保2018年年底前,实现协同监管门户在具备条件的各级行政机关的全覆盖应用,有效支撑“双随机”“双告知”“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措施落地。

  四、进一步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是一项多方参与、多元共治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树立开放、共享、协同、共治的理念,积极完善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其在企业信用监管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工作规范》《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规范》各项规定,健全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分类查询、统计管理,优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功能应用,依法依规做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列入、移出及记名公示工作。二是,协同各业务执法机构、信息化机构,深入推进《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激励)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结合国务院有关部委最新出台的联合惩戒备忘录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工商部门惩戒事项清单,强化与有关部门协同监管措施,完善惩戒信息交换共享与反馈机制,依法对失信企业及相关当事人实施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嵌入相关部门业务信息化流程中,实现联合惩戒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促进各项惩戒措施落地落实。四是,按照“部门指导、属地责任”原则,扎实推进全省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去年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全省涉金融领域共3396户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整改工作。五是,加强与省消协、省个协及其他有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互联网平台的信息协作,依法有序开放涉企信息,扩大社会监督,推进多元共治。六是,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调研工作,支持鼓励各地在风险发现、风险分类和风险处置等方面进行探索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于7月底之前上报省局。在此基础上,省局拟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性意见或管理办法,适时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试点工作。

  五、不断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基础工作

  围绕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发展要求,大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创新意识,努力推动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提质量、增效率、上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企业信用监管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和手段,广泛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典型经验、亮点工作的社会宣传,为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专项业务培训,举办企业信用监管制度规范及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门户操作应用培训,不断提升各级执法人员综合监管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服务指导,认真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适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交流,全面促进企业信用监管业务工作开展。四是,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围绕制度设计、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和基层创新实践等方面,深入一线,了解实情,认真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年内,各市局至少要完成一项调研课题,并于11月底前将调研报告上报省局。